關于2023年青海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效明顯地區擬推薦地區公示
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對2023年度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顯地區開展督查激勵工作的通知》(青政辦函〔2024〕61號)、青海省教育廳辦公室《關于申報2023年青海省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地區的通知》(青教職辦函〔2024〕14號)要求,經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申報,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,現對擬推薦的2023年度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地區公示如下:
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(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)。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以來電或書面形式向青海省教育廳反映。反映情況時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,匿名反映不予受理。
省教育廳機關黨委(機關紀委)電話:0971-6310502
省教育廳職成處電話:0971-6310571青海省教育廳2024年5月15日